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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络阅卷管理规定(试行)
试卷评阅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网络阅卷工作管理,提高评卷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网络阅卷工作组
1.各教学单位成立网络阅卷工作小组,院长(主任)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教务科科长、教研室主任为成员。根据网络阅卷不同阶段,设置扫描人员,评卷人员,复核人员等,并明确各自职责范围。
2.各教学单位应对阅卷人员及考务人员进行保密纪律教育和阅卷规定、阅卷程序的培训。
3.采用网络阅卷考试形式的课程,考务人员在分发试卷时将答题卡填写规则及注意事项向监考教师说明,并要求监考教师在考场向学生宣读、讲解。
二、扫描人员工作职责
1.网络阅卷(含答题卡扫描)开始前,应做好试卷及答题卡袋整理清点、拆封及保密等工作,并及时填写题卡扫描记录。
2.扫描人员不得携带任何信息载体进入扫描区域,手机放在扫描室指定位置,不得擅自修改扫描机器的有关信息及答题卡的内容。
3.题卡扫描工作应由2人以上(含2人)进行,扫描人员应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在扫描室内保持安静,禁止喧哗;不在扫描区域内饮水,或带水进入扫描区;在扫描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要咨询相关人员,禁止自作主张。
4.扫描试卷需全程监控。扫描室内禁止吸烟,接打电话。
5.扫描人员应核对扫描题卡数量,发现缺少或重复扫描题卡的,及时处理。扫描过程中,如出现答题卡粘连、破损、定位点不清晰等情况不能完成扫描的,由该院教学副院长同意后,指定专人进行手工批阅,并做好记录。
6.扫描人员如发现答题卡上学号、姓名信息未填涂或填涂有误时,应及时与学籍数据库匹配,并做好记录。
7.因学生个人原因导致试卷无法扫描,答题卡试卷卷面成绩记为零分,并做好记录,学生可于查卷期间提出申请查卷。
8.如进行国家级考试的题卡扫描工作,需在纪检人员监督下进行扫描工作,并做好记录。
三、阅卷人员工作职责
1.由教研室主任指定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制定评分标准,安排阅卷教师分工,组织阅卷并保障进度和质量,解决阅卷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主持试卷分析和统计工作。
2.阅卷人员应按照评分标准及批阅要求规范阅卷,准确掌握评分标准的宽严尺度,力求公平、公正、无误。
3.课程负责人进行认真复查,随机抽取阅卷记录,纠正错评、计分错误、宽严不当等现象。
四、考务人员职责
1.教务处负责扫描设备的使用培训。
2.阅卷人员、考务人员应保管好账号和密码,严禁将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不相关人员。
3.考务人员负责试卷题卡的保管,不得对题卡卷面做任何更改,不允许非相关人员进入试卷保管室。
4.考务人员在阅卷结束3个工作日内导出答题卡扫描图像及评卷数据,教研室与教务科分别留存待查,不得随意泄露,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三年。纸介版题卡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一年。
5.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齐齐哈尔医学院考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五、附 则
1.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